![]()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沈不动产非公继】(刘向宇)大东区东陵西路34-1号10门
公示告知书 沈阳市大东区东陵西路34-1号,房号10门,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刘向宇。刘向宇于2024年4月24日死亡。现毕媛媛、刘泊辰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非公证继承窗口,电话:2297307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1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