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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 走访护林员专题调研报告
时间:2015-10-26 来源:机关党委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下基层 走访护林员专题调研报告

沈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贯彻市林业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精神,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开展了“与林农果农对话”的专题调研活动,以深入基层,与护林员对话为主要内容,听取护林员的心声和要求,切实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最实际、最根本的问题。

7月23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到苏家屯区白清街道与基层护林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建议和问题。通过调研,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到基层护林员工作的不易与艰辛。

一、 护林员现状

护林员是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基层直接从事山林管护的基本力量,主要担负着全市国有、集体、单位与个人林木资源的森林防火、林区治安、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要职责。目前,沈阳市共有专职护林员920名,分布在全市9个区县(市),我市已经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开展了全市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改革工作完成后将实现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职能定位,强化护林队伍管理水平,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目前,由于农村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加之护林员偏低的补助费导致青壮年担当护林员工作的少之又少,目前担任护林员工作的大多数为中年男性,有几年乃至十几年的护林工作经验,具有护林经验丰富的优点,工作能力比较称职,工作稳定性较好。此外,基层护林员不仅承担着护林工作,而且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在报告的同时也会第一时间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既是森林防火员又是火灾扑救员。

二、 护林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工资补助偏低

我市的专职护林员补助费标准年人均6000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护林员补助费,由于各区、县(市)财政能力不同,目前各区、县(市)护林员人数、补助费标准、配备装备等也各不相同。

2. 保险待遇

目前,各区县(市)都为本地区护林员不同程度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护林工作环境的艰苦,以及在工作中容易得罪人等因素,都对护林员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 交通工具

护林员工作性质特殊,需要长时间穿梭在大山密林之中,交通工具大多数是摩托车代步,但是由于沈阳市的相关规定,郊区的摩托车牌照和摩托车驾驶证都无法办理,护林员经常会遇到交警查处后将受到处罚。

三、 解决护林员工作中问题的措施

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林字〔2014〕46号)要求,我市开展了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下发了《沈阳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护林员的困难和问题。

1.提高待遇

在工资补助上,各区县(市)要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适当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水平。

2.保险待遇

充分考虑护林员的各项保险待遇,解除护林员的后顾之忧,更能保障护林员工作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3.交通工具方面

市森林公安局将积极与市交警部门协调,为护林员解决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等问题。

4.工作条件及装备配备

各区县(市)护林员将统一配发服装,统一发放护林员标识和护林员证,配备手持通讯定位对讲设备。护林员交通费和通讯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补贴。

护林员是大自然和山林的“守护神”,我们应该给予护林员最大的帮助和政策上的扶持,让沈阳市的青山绿水永远保存下来,为子孙后代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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