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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关于解除欧博城东-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编号2101042013A0011)补充合同 (编号沈规国土出合补字大东【2017】001号),并继续执行原合同(编号2101042013A0011)的公示
沈阳威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6日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竞得欧博城东-5地块,并签订了《欧博城东-5地块拍卖成交确认书》(沈土交字【2013】3号),并于2013年5月10日与我分局签订了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101042013A0011),后期根据2017年1月6日沈阳市土地交易中心出具的《关于欧博城东-5地块土地面积和土地价款调整的补充说明》与我分局签订了《沈规国土出合补字大东【2017】001号》补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2020)最高法民终1015号》,现解除欧博城东-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101042013A0011)补充合同(编号沈规国土出合补字大东【2017】001号),并继续执行原合同(编号2101042013A0011)。 特此公示。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1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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