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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关于收取2020年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09-21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收取2020年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卷范围及专业

经市人社局批准,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面向全市收取地质、岩土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地质测量、工程测量、采矿工程、选矿工程、探矿工程、城市规划、森林保护、森林培育、林业经济、林业信息等14个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材料。

二、评审方式

按照量化赋分标准,由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量化赋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副卷两部分。

1.主卷包括:

《报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2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3份(正反面打印,将第1至8页装订成册,第9页不需装订)1寸证件照1张,贴在其中一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封面左上角。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1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荣誉证书、年度考核表等其他需要提供材料的复印件装入第5类其他)。

主卷装入耐用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电话。

2.副卷包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期刊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审核后副卷当场返回。

四、收卷时间及地点

收卷时间:9月21日-9月28日9:00-11:00、13:00-16:30(26日休息,27日正常收卷)

收卷地点: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处(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南楼303)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及评审结束后,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并核实的,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2.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报卷时请佩戴口罩,报卷人员较多时,请自觉间隔一米排队等待。

3.报卷人数超过7人的单位请提前预约报卷时间,以免等待时间过长。

 

联系人:刘春晖  

联系电话:23853133(收卷期间咨询、预约电话)

          23240760(日常咨询电话)

 

 

                       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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