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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参加《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2-15 来源:省住建厅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市规划局,本溪、营口市规划建设委员会,绥中、昌图县规划局,辽宁东戴河新区规划局,各规划编制单位: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标准》)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全面、准确的理解《标准》的主要内容,使我省规划管理和编制人员能更好地运用《标准》,现定于2012年2月下旬在沈阳举办《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培训。届时,将由参加制定的专家任授课老师,就《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相关知识作详细解读。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规划管理和规划编制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标准》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标准》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标准体系的衔接;
3、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4、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软件。
、其他事项
1、请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员积极组织本辖区及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2、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各单位报名后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后),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辽宁省城市规划协会。
联 系 人:孙旭东、孙鑫
联系电话:024—23418459(兼传真) 23419459
电子邮件:lnscsghxh@163.com
 
 
○一二年二月三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培训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详细地址
 
邮编
 
 名
 别
 务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注:如参加培训人员较多可另附一页。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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