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类型 | 问题代码 | 具体内容 | 渠道 | 填报单位 | 问题类别 | 需要配合 部门 | 办理成果 | 实际办结 时间 |
| 1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1347 | 建议加强社区休闲广场的建设,在开发建设楼盘时,就应该把绿地公园和居民休闲娱乐场所的建设规划出来 | 和平区 | 郭女士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2016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包括居民休闲娱乐场所在内的一系列居住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 2017.1.24 |
| 2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1348 | 增加绿化面积,有条件的楼宇可以开发空中花园等楼顶绿化 | 和平区 | 朴明哲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在土地出让前,我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规定地块的绿地率建设标准,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 2017.1.24 |
| 3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1349 | 小区建设应立足各项生活要素配套,包括业主的停车功能 | 和平区 | 曹先生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对于小区建设应立足各项生活要素配套问题,2016年9月2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了包括社区综合服务(社区公共用房、居家养老、医疗卫生、体育)、物业管理、教育(托幼)、市政公用、商业服务、停车设施等内容的建设标准。 | 2017.1.24 |
| 4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1356 | 建议城市合理规划 | 和平区 | 陈女士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1.我市在城市规划编制阶段,统筹考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变动等情况,合理确定了城市规模、性质和结构,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资源环境,加快中心城区功能疏解,避免人口过度集中,节约土地,集约布局。 2.目前已编制完成的《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在推动一河两岸发展,完成城市空间整合;确定城市发展边界,保育生态廊道;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奠定空间骨架;传承历史名城文脉,提升城市魅力;建立区域慢行系统,形成完善的公共空间等方面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并指导下一步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3.我市正在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形成衔接基础数据、用地标准和用地边界,统一各类数据坐标系,形成覆盖全域的“一张蓝图”,构建全市统一空间信息管理协同的“一个平台”,将解决空间规划冲突与资源环境利用和保护的问题,建立精细编管体系。 | 2017.1.24 |
| 5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3639 | 对于全市各个建筑空地进行规划,希望早日完成建造 | 和平区 | 阎尧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各区政府 | 与相关区政府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收储前期工作,如具备收储条件,实施收储,并尽快实现净地,争取早日出让实施建设 | 2017.1.24 |
| 6 | 营商环境类 | 024906 | 开发沈阳周边地区,扩大沈阳城区范围。 | 和平区 | 李玉坤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城市规划对于城市边界问题一直抱有非常谨慎的态度,不建议以摊大饼形式盲目扩展,而是以开发存量土地、深入挖掘现有土地的潜力、精细化管理现有土地主为要工作思路,按照建设紧凑型城市的要求,以“两规合一”为手段,以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划定为基础,合理控制城市拓展规模,实现空间集约紧凑精明增长。控制城市规模并不是就此打住城市壮大的脚步,而是着眼于拓展区域发展空间、释放发展潜力,深化与京津冀等区域的分工协作,把城市周边地区带入沈阳经济圈,构建内外有效衔接区域发展新格局。 | 2017.1.24 |
| 7 | 民生改善类 | 026608 | 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的中的规划龙头作用,切实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 和平区 | 周凯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为落实党中央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思路和要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内容,我市开展了《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城建“十三五”规划》、《绿地“十三五”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完善了《沈阳市控规编制技术规定》、《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等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开展了《人口布局分区规划》、《开发强度分区规划》等规划研究工作;为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开发控制和引导提供了技术支撑,彰显了规划服务城市、引领城市发展的龙头作用。下一步我市即将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形成覆盖全域的“一张蓝图”,构建全市统一空间信息管理协同的“一个平台”。 | 2017.1.24 |
| 8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945 | 市政改造缺少统一规划,缺少沈阳特设。 | 和平区 | 李淑清 | 短期解决问题(1-3个月内可解决的问题) | 建设单位 | 编制《沈阳市中心城区市政管网总体建设规划》,统筹布置近期各专业市政管网,可以作为地下管线统一建设的总体依据。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和年度城建计划安排,做好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有序指导管线建设。 | 2017.1.24 |
| 9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956 | 建筑空间布局不合理 | 和平区 | 陆建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在土地出让前,我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要点,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建设项目空间布局与建筑设计的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 2017.1.24 |
| 10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961 | 城市规划建筑上搞超高建筑,形象工程。 | 和平区 | 李瑾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1.在城市设计过程中,重点区域根据周边环境考虑设置标志性建筑 2.对于土地出让地块,引导由开发单位根据自身开发情况合理布局 建筑层数、高度等与所处地区区位条件、容积率、土地价格、出让条件、城市设计要求等方面高度相关。下一步我局将完善相关规划内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该问题。 | 2017.1.24 |
| 11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963 | 建议规划局多建一些有沈阳特色的建筑,可以考虑把有历史意义的地方,比如工业厂房改作共享空间,因为沈阳是一个老工业城市。 | 和平区 | 于芳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的特点,特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等内容在控详规划、城市设计、规划条件中有所体现;下一步我局将开展沈阳优秀历史调查工作,对一些历史风貌区的新建建筑风格提出引导控制要求,完善相关内容,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做好相关工作。 | 2017.1.24 |
| 12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969 | 希望政府能从浑河两个岸边规划建筑商业街,打造沈阳特色景点,吸引外地游客增加经济收益。 | 和平区 | 韩铖铖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1.编制《沈阳浑河沿线城市设计》2.在浑河沿线各中心区域、重点区域考虑布置商业街(区),营造商业氛围,打造特色景观。 | 2017.1.24 |
| 13 | 营商环境类 | 002819 | 在房产过户时,公证处要求居民开具各种亲属关系证明,诸如证明“你爸是你爸”之类。建议简化办事流程,由居民自写“个人声明”, 承诺有不实之处承担法律责任。 | 和平区 | 王俊伟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办理《公证书》时公证处要求居民出具的各种相关证明属于公证机关业务要求。 | 2017.2.13 |
| 14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19944 | 房产更名难,要的件太多。 | 和平区 | 李莉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现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所需提供的要件,均依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 2017.2.13 |
| 15 | 民生改善类 | 020944 | 建议向北京学习,实现房产继承的程序简化 | 和平区 | 房剑波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继承程序简化问题,正在积极制定相关程序及内容。 | 2017.2.13 |
| 16 | 民生改善类 | 026265 | 加快推进地下车位产权化进程,非主城区区域重点小区停车管理等同主要城区管理范围。 | 和平区 | 王华民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局关于<沈阳市建筑物配建地下停车位建设用地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50号)规定,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新建、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宅类和公共建筑类项目,依据《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配建的非人防部分的地下停车位(不含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位),规划和土地处置手续完善,符合销售管理规定的,可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 2017.2.13 |
| 17 | 民生改善类 | 026268 | 加快推进地下车位产权化进程,非主城区区域重点小区停车管理等同主要城区管理范围。 | 和平区 | 李迎春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局关于<沈阳市建筑物配建地下停车位建设用地及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50号)规定,沈阳市城市规划区内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新建、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住宅类和公共建筑类项目,依据《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配建的非人防部分的地下停车位(不含地下机械式立体停车位),规划和土地处置手续完善,符合销售管理规定的,可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 2017.2.13 |
| 18 | 民生改善类 | 026390 | 唯美尚品小区现已入住五年,房证办不下来,公积金不能用,影响生活质量。 | 和平区 | 侯女士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唯美尚品(二期)未办理初始登记,该楼盘行政区域为苏家屯区。 | 2017.2.13 |
| 19 | 民生改善类 | 026402 | 居民建议房子变更,能否减化一些不必要的程序 | 和平区 | 康静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和平分中心变更程序:1核档(如地址变更,核档的同时现地勘查)2受理3审核与记载于登记簿4缮证5发证 | 2017.2.13 |
| 20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746 | 简化办理程序,改善办理房证手续复杂等问题。 | 和平区 | 林红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现在各类房产登记业务办理的程序及所需提供的要件,均依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 2017.2.13 |
| 21 | 经济发展类 | 001330 | 提高挡光补偿标准 | 和平区 | 马女士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22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3456 | 取缔楼盘商户两用,保证住户出入安全。 | 和平区 | 齐力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楼盘建设审批规定是不允许商住两用的,也就是居住功能不能用于商业。现在开始很多新建项目都要求人车分立及商住分立。沈阳市人居环境优秀城市,政府一直在努力改变规范,更好地为居住环境创造完美的蓝图。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能够经常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2017.2.13 |
| 23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03754 | 住宅停车位少,增加立体停车场所 | 和平区 | 丁玲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目前市政府已经对我局编制《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6}125号)批准发布,其中涵盖了居住用地中幼儿设施、停车泊位(立体停车)、养老院、社区文化中心(包含室内外)、菜市场、绿地配建等用房配建提供一定的依据。 我局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积极贯彻执行、落实相关规定。对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添加完善的,我们将积极沟通市政府做出补充意见,更好的完善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能够经常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2017.2.13 |
| 24 | 民生改善类 | 014266 | 部分楼房被挡光,新楼盘规划审批不严 | 和平区 | 王世泽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 | 2017.2.13 |
| 25 | 民生改善类 | 016408 | 绿化加强,修建楼房要有一定的绿化带 | 和平区 | 史女士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目前市政府已经对我局编制《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6}125号)批准发布,其中涵盖了居住用地中幼儿设施、停车泊位(立体停车)、养老院、社区文化中心(包含室内外)、菜市场、绿地配建等用房配建提供一定的依据。 我局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积极贯彻执行、落实相关规定。对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添加完善的,我们将积极沟通市政府做出补充意见,更好的完善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能够经常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2017.2.13 |
| 26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19962 | 建筑楼群要合理,避免挡光问题的出现。 | 和平区 | 王静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27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19963 | 城市高层挡光 | 和平区 | 高明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28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19973 | 对弈聪花园48层的高层建筑存在遮挡其他居民楼采光的问题,希望对2015年大寒节气保证2小时采光的法条进行修改。应该改成冬至节气至少2小时的采光。早晚的采光并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采光需求。 | 和平区 | 魏先生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2条: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略)规定—Ⅰ、Ⅱ、Ⅲ、Ⅶ气候区大城市大寒日日照时数≥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16时。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 | 2017.2.13 |
| 29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5313 | 建筑楼群要合理,避免挡光等问题的出现。 | 和平区 | 李玉坤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 | 2017.2.13 |
| 30 | 民生改善类 | 026405 | 挡光问题应该给予解决 | 和平区 | 李素琴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31 | 民生改善类 | 026407 | 挡光做为规划就不应该审批 | 和平区 | 张淑清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32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738 | 新楼楼层过高,间距过小,对原有建筑物挡光现象严重,激化社会矛盾。 | 和平区 | 常青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33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744 | 居民楼之间间隔小,挡光严重。 | 和平区 | 韩铖铖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2.13 |
| 34 | 民生改善类 | 029786 | 建筑空间布局不合理 | 和平区 | 陆建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我局在批准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之前,均要求进行专家论证,下一步将重点完善相关城市设计要求。 | 2017.2.13 |
| 35 | 民生改善类 | 039314 | 希望各大园区内能够设立自己的幼儿园 | 和平区 | 丁杨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目前市政府已经对我局编制《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6}125号)批准发布,其中涵盖了居住用地中幼儿设施、停车泊位(立体停车)、养老院、社区文化中心(包含室内外)、菜市场、绿地配建等用房配建提供一定的依据。 我局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积极贯彻执行、落实相关规定。对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添加完善的,我们将积极沟通市政府做出补充意见,更好的完善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能够经常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2017.2.13 |
| 36 | 民生改善类 | 021217 | 建筑楼群要合理,避免挡光问题的出现。 | 和平区 | 玉屏二社区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我局批准住宅日照间距时均是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确定居住建筑间距,并按照规范要求确定住宅类项目的日照。依据《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确因用地条件限制,新建建筑遮挡周边原有住宅,达不到大寒日2小时标准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前,建设单位可与被遮挡户协商按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购买住宅或房屋换住安置;协商不成的,可根据规定的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 2017.3.3 |
| 37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673 | 沈阳在自身建设的同时过分最求现代化,高速化却忽略了自身文化空间,历史建筑的建设和保护,使保护环境受到破坏 | 和平区 | 陆建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沈阳一直非常重视对传统建筑的保护,2013年、2015年、2016年先后公布了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41处、63栋)、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34处、59栋)、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34处、58栋),共计109处、180栋。并对所有公布的历史建筑都进行挂牌保护。 | 2017.3.3 |
| 38 | 城市建设管理类 | 028674 | 沈阳更多的注重商业建筑建设,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城市空间越来越多的被高密度的现代化建筑所占据,与此同时,交流空间,公共活动空间越来越少,人与人的交流也越来越少。 | 和平区 | 陆建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 目前,沈阳市新建的开发项目达到一定建设规模后,大都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合理评估开发地块的建设规模,我局在11月制定了《沈阳市建筑工程退让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局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这次调整建筑工程退线将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公共空间、生活空间有了新的要求,比以往的退线距离更大,提供了更多的城市开敞空间、人流疏散空间,行人及机动车专用道路更加宽敞。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 | 20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