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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问题代码 |
具体内容 |
渠道 |
填报单位 |
问题类别 |
需要配合
部门 |
办理成果 |
实际办结
时间 |
1 |
民生改善类 |
032206 |
减化土地证、房产证的新办和补办手续,建议建议省去到街道盖章环节 |
沈北新区 |
王静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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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交如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2017.1.24 |
2 |
民生改善类 |
032207 |
农村房屋买卖现象较多,但房屋买卖后,房屋更名问题难,建议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解决村民实际问题。 |
沈北新区 |
李景华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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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将开展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农房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调查了解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符合“一户一宅”、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基本条件,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城市人购买宅基地和房屋、小产权房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暂不予登记。 |
2017.1.24 |
3 |
民生改善类 |
032208 |
涉农社区整体拆迁百姓的房证问题迟迟未果。 |
沈北新区 |
谷树海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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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将开展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农房统一确权登记试点,调查了解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房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对符合“一户一宅”、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基本条件,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对城市人购买宅基地和房屋、小产权房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暂不予登记。 |
2017.1.24 |
4 |
民生改善类 |
032217 |
园区内活动中心少, |
沈北新区 |
曹煜 |
只需作解释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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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政府已经对我局编制《沈阳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6}125号)批准发布,其中涵盖了居住用地中幼儿设施、停车泊位(立体停车)、养老院、社区文化中心(包含室内外)、菜市场、绿地配建等用房配建提供一定的依据。
我局在管理办法出台后将积极贯彻执行、落实相关规定。对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添加完善的,我们将积极沟通市政府做出补充意见,更好的完善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政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能够经常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
2017.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