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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绘资质单位申报第三批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名录库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来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各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根据《沈阳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沈阳市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第三批测绘单位入选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名录库的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的资质条件

申报单位的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其中工程测量专业范围含有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含有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专业子项。

二、申报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入选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名录库的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名录库申请表》(附件1);

2.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从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2)及技术人员测绘作业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主要仪器设备名录(附件3)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仪器检定合格证书。

三、有关要求

测绘单位自愿申报沈阳市建设工程“多测合一”名录库,请将1~5项申请材料原件扫描汇总为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cgc23236402@163.com。

申报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23日17时,为秉持公平原则,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四、工作程序

我局将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将新增名单公示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

五、其他

申报单位如有咨询、问题答疑请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徐明亮,联系电话:024-23236402。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3日

                         

关于测绘资质单位申报第三批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名录库的通知.pdf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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