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北大营街100-5号地块的公告
辽宁城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未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大东区北大营街100-5号甲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已经产生违约金,且经多次催缴仍未缴纳。我局已依法对你司拖欠违约金的行为作出行政决定:限你司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大东区税务局缴纳违约金5,611,312.8元。如不服该决定,可在见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24-24891084 自然资源部门联系电话:024-22973107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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