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沈阳远创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我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2101022014A0007,电子监管号为2101022014B00085,面积为12145.26平方米,宗地坐落于和平区长白地区;合同编号为2101022018A0004,电子监管号为2101022014B00045,面积为7393.64平方米,宗地坐落于长白岛经济区;动工日期为2023年1月8日。 上述地块存在超期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沈自然资和平闲通字[2022]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地块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告知。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电话:024-23866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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