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专家的函
各有关单位: 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我局组建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沈阳市自然资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为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切实做到客观、公正、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最大限度地把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优秀专家列入“评委库”,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0〕3号)等职称工作有关规定,现广泛征集相关专业评审专家。 一、评审专业 1.自然资源行业:地质矿产、水文和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物探、化探、地质实验测试、选矿工程、探矿工程、采矿工程、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城乡规划等13个专业。 2.林业行业:森林培育、森林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园林、花卉、森林旅游、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产工业设计、林业信息、草业科学、生态等15个专业。 其中,园林、花卉专业仅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城乡规划专业仅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 二、征集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熟悉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具有三年以上副高级(含三年)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有关监督与管理; 5.没有违法违纪或不廉洁等不良行为; 6.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单位推荐时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四、有关要求 1.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本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信息统一填入《沈阳市职称评审评委库评委一览表》(附件2),《推荐评委廉政征询报告》(附件3),打印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请于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盖章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c-zrzyj@shenyang.gov.cn;将盖章纸质版送至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欣娜,联系电话:2323640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南楼303室
附件:1.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登记)表 2.沈阳市职称评审评委库评委一览表 3.推荐评委廉政征询报告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