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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方案推进营口盘锦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
时间:2020-08-20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0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作为稳外贸的新业态,跨境电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日,省政府出台《中国(营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营口、盘锦两地将从载体建设、产业链拓展、配套体系完善、品牌培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入手,建立各具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为助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

  方案对于两地均制定了具体发展目标。其中,营口力争到2022年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亿元,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达300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超30家;力争经过3至5年改革创新试验,打造成为辐射东北亚、连接中东欧的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对于盘锦,我省要在当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进出口商品集疏运交易中心,将盘锦建成辐射东北的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物流枢纽。

  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两地建设综试区的重要任务。方案提出,营口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进出口特点,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比如,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要打造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服务企业。盘锦要依托各县(区)、经济区产业特色和优势,逐步建立各具特点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地。

  跨境电商需要高效物流体系支撑。对此,营口将充分发挥综合试验区区位优势,整合产业链各物流环节资源,加强与营口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联动发展;探索推动与莫斯科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的资源对接,充分利用好别雷拉斯特物流中心在对俄跨境出口方面的作用。盘锦将依托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和盘锦港,强化与沈阳、大连等空港合作,布局东北区域,打造联运体系,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辐射范围;支持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海关监管场所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国际物流企业,增强货运直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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