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沈阳市召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干预试点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
时间:2020-06-28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稿源: 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干预试点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营养膳食水平,同时贯彻6月18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精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6月23日下午,我市在新民市新农村学校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干预试点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现场会。
  现场会由沈阳市教育局和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主办,新民市教育局承办,新民市新农村学校协办。各区县(市)教育局主管局长、科长、卫生专干;部分区县(市)教育研究中心主管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8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校长、主管校长、食堂管理员,共计70余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新民市新农村学校食堂的采购、储存、加工、留样、明厨亮灶、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会上,新民市新农村学校、新民市教育局进行了经验交流。市教育研究院就每批次开学前学校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进行了专项培训。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教育研究院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扎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持续保持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原则,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科学的宣传教育,鼓励家校联合,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用餐习惯。同时指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通过加强食堂管理,保障安全和营养;要加强分工协作,切实履行职责;要做好营养干预,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