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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业务正常办 人员零接触
—疫情防控期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司法登记“不见面受理”新举措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在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更好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各部门可以说是八仙过海,各自使出了各自的绝招。为尽可能的减少或杜绝没有必要的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司法协助登记部想出了“业务正常办、人员零接触”的好办法,通过一周的工作实践,效果良好,受到执行法院和办案法官的一致好评。
考虑到我市不动产查封登记等大宗业务主要集中在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客观条件,加之充分考虑到不动产司法协助部门与各执行法院、法官之间长期建立起来的良好诚信协助工作关系。2月2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部负责人高成华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杨珺庭长进行电话协商沟通,在保障人民法院司法查控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同时,为进一步保护全市基层办案法官与司法协助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尽力实现办理司法业务之间的“人员零接触”,高成华提出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动产司法登记可以实行“不见面受理”,先由市法院通知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各自指定2-3名办案法官,之后指定法官与司法协助室工作人员马刚进行业务对接,通过电话、微信等预约方式,在约定日期、指定时段,逐一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等司法协助业务;在双方确定具体送达时间后,由指定的办案法官将执行法律文书送到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五楼“特设的法律文书存放箱”后即可离开,后续相关工作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窗口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并及时向执行法院、办案法官进行反馈。在充分论证了该建议的可行性后,2月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便向沈阳市的15家基层法院执行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全市各法院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执行及保全查控业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除查封外尽量别再现场办理不动产查询业务”,并将全市15家基层法院指定的35名办案法官名单转报给司法协助部。 从自2月3日开展不动产司法登记“不见面受理”开始,截止2月11日,司法协助部累计协助和平区人民法院、沈河区人民法院、铁西区人民法院、于洪区人民法院、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办理了60余处房产、3宗土地的续查封登记业务及1处房产的预查封登记,及时化解了人民法院查控不动产的法律风险,得到了全市基层法院和办案法官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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