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大连推行网签备案赋码合同规范二手房交易
时间:2020-10-16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10月15日,从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2月1日起实施,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将作为办理个人存量房贷款、纳税申报等各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和经纪行为,增加透明度。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四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从12月1日起,进行买卖时均需通过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买卖主体中涉及单位企业的,可暂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存量房其他转移形式:赠予、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能够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抵债协议》)的可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