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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 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
时间:2017-10-12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近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国“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确保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落地。

  《通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统一要求、集中管理,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差别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基本原则,将2011~2020年全国共同确保建成的8亿亩、力争建成的10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位置明确、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晰。

  对于统一上图入库项目的范围、数据标准和要求,《通知》明确,符合《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要求,通过不同建设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开展的各级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当上图入库。要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的数据内容、数据结构、文件格式以及命名规则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经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分别于每年12月底前,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汇交至国土资源部。

  对于统一上图入库程序,《通知》明确,一要开展数据收集。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县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主管部门采取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并确认本辖区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工程量、建设成效等信息。二要建立数据汇交机制。以县为单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通过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统一入库并汇总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适时将已核实确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信息汇交至国土资源部。三要严格数据质量检查。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成果质量控制体系,采取自查、抽查等方式,对上图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通知》强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各省(区、市)要建立“政府领导、国土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共同推动相关工作。各省份工作方案应于《通知》印发后2个月内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适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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