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我省启动首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时间:2020-08-28 来源:办公室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今年至2022年,我省将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全面掌握我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并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

  据省应急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客观认识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此次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部分居民等。根据我省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按照国家普查总体方案,我省确定岫岩满族自治县、凌海市、大石桥市作为普查试点地区,先期开展普查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省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