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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市级公益林划定 提高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
时间:2019-06-10 来源: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或生态状况十分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市级公益林划定本着遵循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尊重林权所有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林权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连续性的原则,进一步结合当前我市林业发展建设现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市级公益林划定工作。

 经调研统计,沈阳市境内共有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6条,其中省管大型河流有辽河、浑河、柳河、绕阳河4条,市管中型河流有蒲河、秀水河、北沙河、养息牧河4条,县管小型河流18条。我市境内现有注册登记水库30座。其中省管大型水库1座,县管中小型水库29座。以上河流两岸、湖库周边及水源汇水区可视范围内生态区位重要,未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可根据实际划为市级生态公益林。同时督促各地区根据河流、湖库、山体、公路与铁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对象或区域的生态重要性对未划入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应划定市级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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