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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保护野生动植物 我们一直在路上
2024年3月3日是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为“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关注数字科技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应用创新。 我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30目89科382种,其中两栖类2目5科9种,爬行类1目3科10种,鸟类21目67科330种及兽类6目14科33种。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4种,其中兽类3种,鸟类78种,爬行类1种,两栖类2种。国家Ⅰ级保护物种18种,均为鸟类,其余66种均为国家Ⅱ级保护物种。
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也紧跟时代,加大了网络及数字科技的应用。如部分救助的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在放归时就佩戴了卫星跟踪器,掌握其活动信息,判断其生存质量,研究移动轨迹,总结迁徙规律。 积极应用国家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更加精准的掌握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在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中也积极探索数字技术的应用,正在研发本市的野生动物救护微信小程序,力争做到在野生动物救护工作中从发现到放归自然全称记录,方便查询。
近几年,沈阳市一直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紧抓不懈,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及《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二是加大了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及非法鸟市的巡护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行为。仅2023年就出动执法车次614台次,执法人员1551人次,解救鸟类等野生动物809只(头);三是充分发挥全市“10+1”(10个救助站,1个宠物医院)救助体系的作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每年救助鸟类等野生动物1200余只(头);四是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的宣传活动。2023年举办宣传活动 51场,发放宣传材料18000 份,张贴标语横幅150多条,推送短信、微信1200 多条,进校园 10所,参与学生达到 1600 多人。我市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及栖息地保护工作的做法在《央视频》《沈阳新闻综合频道》《沈阳日报》《沈阳发布》《云盛京》等媒体进行广泛报道,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不购买、不食用、不携带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发现线索积极举报。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知识和理念,积极参与野生动物救助等工作。
编辑:高 原 校对:刘允浩 审核:杜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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