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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吹响改革号角 乘风破浪启航——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闻令而动、行动迅速及时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后,2月8日上午,沈阳市自然资源局闻令而动、行动迅速,及时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激励督促大家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主动作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抓好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用实际行动彰显沈阳“自然资源人”的责任与担当。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丰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解读,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提出相关要求。大家深刻认识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具体实践中的生动体现,是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依法保护农民和林业经营者的集体林权益,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和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举措。最后,王志丰围绕思想高度重视、立足自身实际、精心统筹谋划、科学组织实施、注重工作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了动员部署,着重强调要充分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通过动员部署,使大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什么改”“为谁改”“改什么”“怎么改”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掌握。 号角已吹响,奋进勇担当。下一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稳步深化探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资源管理与产业发展相融相长,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保护补偿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制定符合沈阳实际,切实可行的科学举措,积极稳妥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经验”。 供稿: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处 编辑:高 原 校对:刘允浩 审核:杜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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