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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0-06-15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牤牛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201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0615日至2020071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2537588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张士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张士分局收,邮编:114012

3.电子邮件:kfqgtfj25373285@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0615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细河九北街,南至浑蒲灌渠,西至细河十三北街、北至京哈高速,单元面积约8.1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申请调整地块东至细河十一北街,南至沈西七中路,西至22米规划路、北至用地边界;供热用地异地选址块东至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西至22米规划路、北至开发大路。

三、调整方案: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经开区管委会申请,对该地块范围内供热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1.将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用地性质由供热用地(U14)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M3),地块面积约5.7公顷;

2.对原规划供热用地异地选址,异地选址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工业用地(M3)调整为供热用地(U14),地块面积约7.3公顷。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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