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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化工园污水厂及园区事故应急池选址及用地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拟选址地块位于《林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ENLT),该规划于2020年8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 日(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kfqgtfj25373285@163.com 2.传真:25373279(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规划科收,邮编:114012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1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用地界线,西至细河十一北街,南至沈西十一东路,北至用地界线,用地面积约8公顷。 二、调整内容:为解决沈阳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问题,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就化工园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经开区管委会提出拟在东北制药厂南侧选址新建化工园污水厂1座(总规模为3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2万吨/日),新建化工园区事故应急池1座,污水厂与事故应急池合建,用地需求约8公顷,并申请: 1. 将调整地块(8公顷)由工业用地(7.8公顷)和绿地(0.2公顷)调整为环境设施用地。 2. 规划污水厂北侧和东侧增加10米绿化带。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附图:1.区域位置图 2.原规划图 3.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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