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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后陵村地区用地性质优化方案(含集体土地试点租赁用房选址)批前公告
时间:2019-05-05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后陵村地区用地性质优化方案(含集体土地试点租赁用房选址)》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大东区八棵树(编码CNBK)控规单元》,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201956日至20196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621999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kggongshi@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1956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三环高速,西至东望街,南至马宋路,北至规划路。单元面积约909公顷。

二、功能定位:以华晨宝马、金杯、中华等整车制造企业为核心的汽车产业集聚区。

三、调整地块:东至三环快速路绿化带,南至马宋路,西至规划路,北至用地界线。

四、调整方案:

1.交通调整

1)沈白高铁:规划落实高铁用地控制。高铁线路两侧各控制50米铁路用地,并且两侧各控制50米防护绿带。

2)马宋路:结合沈白高铁情况调整马宋路红线;并结合马宋路调整山梨立交,基本实现该交通节点全互通。

2.用地调整

1)后陵村地块:根据高铁防护距离和马宋路优化调整后陵村地块用地范围,并优化内部路网。调整后居住用地20.07公顷,小学1.28公顷。

2)山梨村地块:由于高铁穿越山梨村地块,规划将原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区域绿地。并将原后陵村东侧规划加油站调整至该地块。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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