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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大东区上园单元红药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大东区红药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上园控规单元,并于2013年3月29日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咨询电话:621999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00 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7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沈铁路,西至望花街,南至北海街,北至观泉路,单元总面积414.3公顷。 二、功能定位:沈阳市北部现代化的城市居住区之一,是集居住、整车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三、调整地块:东、北至用地界线,西至规划路,南至北大营西路,占地面积约3.9公顷。 四、调整方案: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证范围(约3.9公顷)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土地证范围内原规划小学(约1.6公顷)等面积调整至地块北侧,观泉路以南。土地证范围外北侧用地(约0.4公顷)调整为公园绿地(G1)。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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