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规划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调整
大东区上园单元红药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时间:2019-04-17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大东区红药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上园控规单元,并于2013329日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417日至201951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咨询电话:621999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00

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417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沈铁路,西至望花街,南至北海街,北至观泉路,单元总面积414.3公顷。

二、功能定位:沈阳市北部现代化的城市居住区之一,是集居住、整车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三、调整地块:东、北至用地界线,西至规划路,南至北大营西路,占地面积约3.9公顷。

四、调整方案: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地证范围(约3.9公顷)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土地证范围内原规划小学(约1.6公顷)等面积调整至地块北侧,观泉路以南。土地证范围外北侧用地(约0.4公顷)调整为公园绿地(G1)。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