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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经开区原大明电工及其周边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经开区原大明电工及周边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化院和团结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20年1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2537588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规划科收,邮编:114012 3.电子邮件:kfqgtfj25373285@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三环路,南至沈辽路,西至四环路,北至京沈高速,单元面积约22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沈阳化工大学,南至南渠岸路,西至十四号街,北至十三号路,地块面积约83.9公顷。 三、调整内容: 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及项目招商情况,在原规划的基础上,不减少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用地规模,统筹调整功能分区,增加路网密度,合理布局各类设施用地。 1.增加路网密度。新增调整区域东侧、十三号路至滨河小区北侧纵向18米内部支路;新增商业地块北侧、南侧两条横向18米内部支路。 2.调整规划文体设施、体育用地位置。由浑河十三街西侧地块调至东侧地块。 3.调整商业用地位置、规模。将南地块商业用地(约10公顷)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规模缩减至3.0公顷,位置调至东侧、滨河小区以北。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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