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规划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调整
经开区原大明电工及其周边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0-04-29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经开区原大明电工及周边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化院和团结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20年1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2537588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分局规划科收,邮编:114012

3.电子邮件:kfqgtfj25373285@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3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三环路,南至沈辽路,西至四环路,北至京沈高速,单元面积约22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沈阳化工大学,南至南渠岸路,西至十四号街,北至十三号路,地块面积约83.9公顷。

三、调整内容:

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及项目招商情况,在原规划的基础上,不减少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用地规模,统筹调整功能分区,增加路网密度,合理布局各类设施用地

1.增加路网密度。新增调整区域东侧、十三号路至滨河小区北侧纵向18米内部支路;新增商业地块北侧、南侧两条横向18米内部支路。

2.调整规划文体设施、体育用地位置。由浑河十三街西侧地块调至东侧地块。  

3.调整商业用地位置、规模。将南地块商业用地(约10公顷)调整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规模缩减至3.0公顷,位置调至东侧、滨河小区以北。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