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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于洪区于洪新城93号地块规划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于洪区于洪新城93号地块位于《于洪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于2012年6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31013903@163.com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日
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汪河路,西至阳澄湖街,北至规划路。 二、调整内容:为保证交通顺畅,优化道路路网结构,在地块内部增加18米规划路,与东西两侧规划路贯通。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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