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通知公告: |
于洪区于洪新城69#地块商业比调整方案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于洪区于洪新城69#地块商业比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1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城市二环路,西至三环高速路,南至浑河大堤路,北至沈辽路,单元面积19.85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于洪新城是集生活居住、文化休闲、商贸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滨水生态新城。 三、调整地块:调整地块位于于洪新城南部,大堤路以北,云龙湖街以东,用地面积136102.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四、调整方案:考虑地区发展实际和规划环境变化,地块商业比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5%,其他指标不变。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友情链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