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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时间:2020-07-24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已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07月24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细河九北街,南至浑蒲灌渠,西至细河十三北街,北至京哈高速,单元面积约8.1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1.申请调整地块东至细河十一北街,南至沈西七中路,西至22米规划路,北至用地边界;2.异地选址供热地块东至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西至22米规划路,北至开发大路。

三、调整方案:1.将经开区细河十一北街-1地块用地性质由供热用地(U14)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M3),地块面积约5.7公顷2.供热地块异地选址,选址地块用地性质由三类工业用地(M3)调整为供热用地(U14),地块面积约7.3公顷

四、本公布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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