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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19-12-09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八家子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5年9月25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621999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3.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9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高官台街,南至东陵路,西至北海街、北至沈吉铁路,单元面积约5.7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东贸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锦园路,地块面积约69.5公顷。

 三、调整背景:

 1.沈海热电厂由于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2012年辽宁省实施蓝天工程以来,省、市政府均提出沈海热电厂外迁要求。

 2.东贸库物流仓储功能长期处于低效利用状态。储运集团拟结合土地收储,将东贸库外迁至于洪永安地区,满足现代物流业务和功能发展需求。

 3.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沈海热电厂异地搬迁、扩建后,拟对热电厂地块与东贸库地块进行收储,需要对原规划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并完善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公共服务配套等规划控制要求。

 四、调整方案:

 规划用地调整以高品质居住、特色商业和综合社区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主。

 本次用地功能调整将污染和交通拥堵企业迁出中心区,有利于城市功能的优化完善;提高道路网密度,梳理货运交通,有利于减轻东陵路、东贸路货运交通压力,规范交通秩序;增加小学初中各1所、幼儿园3所,完善生活圈配套设施,形成社区生活中心,有利于提高八家子地区综合配套和居住环境品质;增加多处集中城市公园绿地,完善布局,促进高压线入地,控制东站街视线廊道,有利于城市景观风貌提升改善。

 1.居住用地约36.61公顷,采取街坊组团模式,建设高品质居住环境;

 2.公园绿地约9.09公顷,形成满足服务周边的集中城市公园,并结合内部铁路专用线,建设特色景观带;

 3.商业用地约4.75公顷,建设集中特色商业,结合东贸库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及发展文化类特色商业;

 4.控制1处24班中学用地约1.94公顷,1处36班小学用地约2.22公顷,3所幼儿园分别为:2所9班、1所6班,用地约0.65公顷。完善周边地区基础教育配套;

 5.完善并优化道路网布局:拓宽北侧锦园路至24米,形成东西向货运通道;按照街坊式完善地块内部道路;预留东站街下穿线位,地面避免建设占用,预留未来实施条件;

 6.控制1处中压泵站,用地面积约0.35公顷。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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