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关于变更住宅用地拟出让清单的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铁西闲认字【2024】001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 沈自然资和平闲认字[2024]01号   
规划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调整
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0-04-10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八家子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5925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410日至20205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621999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3.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410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

东至高官台街,南至东陵路,西至北海街、北至沈吉铁路,单元面积约5.7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

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东贸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锦园路,地块面积约67公顷。

三、调整背景:

因项目建设需要,结合东贸库历史建筑群公布名单认定方案,现对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四、调整方案:

延续原有用地布局,充分落实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优化内部路网,预留东站街下穿通道实施条件,改善地区交通环境;完善中小学布局、地区基础教育配套、绿地布局,提升地区生活品质。

中部形成以城市公园、中小学和特色商业区组成的公共服务走廊,东西两侧布局高品质居住社区。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将该区域打造成为功能完备、配套服务便捷、体现沈阳文化特色的生态型智慧城市样板。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