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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规划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八家子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5年9月25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5月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621999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43 3.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 东至高官台街,南至东陵路,西至北海街、北至沈吉铁路,单元面积约5.7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 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东贸路,西至用地界线、北至锦园路,地块面积约67公顷。 三、调整背景: 因项目建设需要,结合东贸库历史建筑群公布名单认定方案,现对大东区沈海热电厂、东贸库地块用地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四、调整方案: 延续原有用地布局,充分落实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优化内部路网,预留东站街下穿通道实施条件,改善地区交通环境;完善中小学布局、地区基础教育配套、绿地布局,提升地区生活品质。 中部形成以城市公园、中小学和特色商业区组成的公共服务走廊,东西两侧布局高品质居住社区。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将该区域打造成为功能完备、配套服务便捷、体现沈阳文化特色的生态型智慧城市样板。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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