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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九中地块用地性质批前公示
时间:2019-07-04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沈河区九中地块用地性质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彩塔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9年1月26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24161605(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2.信函: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规划科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110015

3.电子邮件:shenheguituju@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74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奉天街-风雨坛街-五爱街,西至南三经街-三好街,南至文化路,北至十一纬路-大西路-沈州路,单元面积300.65公顷。

二、功能定位:沈阳中央都市走廊重要的功能节点,是集金融商贸、文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公共生活服务综合区。

三、地块范围:东至用地界线,西至彩塔街,南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地块面积约1.11公顷。

四、调整方案:考虑由于九中地块狭小不规则,现状不再适合作为教育用地的实际情况,拟将九中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教育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合理置换了高官台地区民族学校调整减少的居住用地,并完善该地块周边的基层商业服务设施配套。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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