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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明廉路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19-07-04 来源:皇姑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皇姑区明廉路南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条件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勾连屯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5年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8621610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3.电子邮件:ghk305@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019年7月4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塔湾街,西至白山路,南至沈山铁路,北至沈马公路、新开河,规划面积约4.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以居住为主,以汽车配件、交易、展示等功能为辅,沈阳主城内配套设施完善的综合型功能片区。

 三、地块范围:东至规划绿地,西至用地界线,南至规划绿地,北至明廉路,用地面积约9.43公顷。

 四、调整方案: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在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南侧居住用地调入用地范围,将西侧、北侧部分用地调出用地范围;将地块商业比例由不大于25%调整为不大于6.5%;将地块之间狭长用地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城市绿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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