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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沈阳市于洪区丁香单元中海城北地块规划调整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阳市于洪区丁香单元中海城北地块规划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6月19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404851790@qq.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05月20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西江街,西至沈山铁路,南至白山路,北至三环高速,单元面积约10.6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沈阳西部的地区级公共中心,是集文化娱乐、旅游度假、运动休闲、生态居住于一体的生态型、综合型功能片区。 三、调整地块:东至西江街,南至中海城权属界线,北至规划三环辅路,地块面积约1.7公顷。 四、调整方案:根据区域现状和区域专项规划情况,拟将中海城北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0.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79公顷),同时在居住用地和公交场站间增加12米规划道路,满足交通需求。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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