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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铁西区小青01、小青02、小青03地块规划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铁西区小青01、小青02、小青03地块规划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小青控规单元,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8月0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2537588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开发区管委会九楼,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dj2581051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07月0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浑河十五街,南至沈辽路,西至四环快速路、北至北渠岸路,单元面积约6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浑河十八街,南至开发北三号路,西至浑河十九街、北至沈西六东路,地块面积约45.5公顷。 三、调整背景:小青单元是沈阳西部地区近年来发展建设的热点地区。为了加快推进该地区发展,综合考虑营造区域形象,促进产城融合,推动区域发展等因素,拟将地块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 四、调整方案:小青01、小青02、小青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备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置换地块分别位于张士单元和后马单元,其中置换地块一,位于张士单元,现状为空地,城市总体规划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9.8公顷,满足指标平衡要求;置换地块二位于后马单元,隶属于大潘街道,现状为后马村和前马村部分村屯,城市总体规划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约26.4公顷,满足指标平衡要求。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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