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通知公告: · 闲置土地认定书沈自然资沈北闲认字[2025]3号    · 关于2025年度沈阳市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和林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    ·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级登记权限过期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公告   
规划调整 您的位置:首页>业务频道>国土空间规划>规划调整
于洪区沙岭北四环路西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时间:2020-12-08 来源:详细规划管理处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于洪区沙岭北四环路西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环保园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7年8月8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6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3.电子邮件:yh31013903@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128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四环路,南至京沈高速,西至规划路,北至秦沈客专,单元面积约6.8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四环路,南至40米规划路,西至规划界线,北至规划界线,地块面积约6.72公顷。

三、调整内容:由于现职教中心不满足辽宁省政府于下发的《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要求,同时向西、向北扩建校区成本高,拟重新规划选址于该地块,为此于洪区政府申请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将地块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同时,优化地块周边的交通组织,增加西侧30米规划路。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友情链接:
主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9号 邮编:110003 辽ICP备13009550号-3  政务公开电话:024-83860427
网站维护电话:024-23291388   网站标识码:2101000022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93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Micosoft Internet Explore并以1366*768或更高分辨率浏览
投诉举报电话:838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