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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于洪区河滩地A地块位及周边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于洪区河滩地A地块位及周边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于洪区河滩地A地块位于《于洪区上沙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INSS),该规划于2020年10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用地界线及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31013903@163.com 2.传真:024-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9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南阳湖二街,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阳光路。 二、调整内容:于洪河滩地A地块受北侧现状高压线影响,可利用范围较为局促,用地效率较低。调整后,地块可利用空间拓展,有利于合理布局各功能、设施,集约利用土地。经于洪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取消地块内支路,将商业用地及康体娱乐用地集中于千岛湖街西侧,调整后居住用地增加1.1公顷,道路与交通用地减少1.1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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