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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永安新城曹台单元陆港大道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时间:2019-05-23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永安新城曹台单元陆港大道东地块用地规划调整方案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自2019年5月23日至规划期末。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3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新蔡公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永安大道,北至规划路,单元面积6.52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曹台单元是永安新城商贸长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贸物流、工业、仓储功能为主的现代化产业区。

三、调整地块:地块东至新蔡公路防护绿带,南至物流港一号路,西至陆港大道,北至规划路,地块面积35.25公顷。

四、调整方案:拟将陆港大道东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M2)、城市道路用地(S1)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和防护绿地(G2),调整用地面积35.25公顷。

原方案中,二类工业用地面积33.6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61公顷,调整后,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35.12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13公顷。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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