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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大东区上园单元北大营抗战遗址项目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大东区上园单元北大营抗战遗址项目用地性质 调整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大东区上园单元北大营抗战遗址项目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上园控规单元,并于2013年4月16日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621999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19年5月29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沈铁路,西至望花街,南至北海街,北至观泉路,单元总面积414.3公顷。 二、功能定位:上园单元功能定位为沈阳市北部现代化的城市居住区之一,是集居住、整车生产、配套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三、调整地块:东至北大营东二街、北至观泉路、西至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南至北大营东一路,总面积约24.8公顷。 四、调整方案:拟将地区规划边界向南拓展,规划范围由24.1公顷调整为24.8公顷;将原南广场用地面积由2公顷调整至2.43公顷;北向打通北大营东一街至观泉路;调整西侧部分工业用地为交通场站用地,占地约0.65公顷。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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