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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曹台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时间:2019-05-29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曹台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

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于洪区曹台控规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曹台控规单元,并于20169月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529日至201962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19529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新蔡公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永安大道,北至规划路,单元总面积约652.2公顷。

二、功能定位:曹台单元功能定位为永安新城商贸长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贸物流、工业、仓储功能为主的现代化产业区。

三、调整地块:

东大林变电站原站址:东至用地边界、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南至物流港一号路,总面积约0.24公顷。

东大林变电站新站址:东至规划路、北至物流港一号路、西至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总面积约0.28公顷。

四、调整方案: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由物流港一号路北调整至物流港一号路南;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原地块用地性质由市政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新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市政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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