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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于洪区曹台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于洪区曹台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 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于洪区曹台控规单元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曹台控规单元,并于2016年9月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3101391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2019年5月29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新蔡公路,西至规划路,南至永安大道,北至规划路,单元总面积约652.2公顷。 二、功能定位:曹台单元功能定位为永安新城商贸长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商贸物流、工业、仓储功能为主的现代化产业区。 三、调整地块: 东大林变电站原站址:东至用地边界、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南至物流港一号路,总面积约0.24公顷。 东大林变电站新站址:东至规划路、北至物流港一号路、西至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总面积约0.28公顷。 四、调整方案: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由物流港一号路北调整至物流港一号路南;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原地块用地性质由市政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 将66千伏东大林变电站新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市政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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