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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沈北新区首开北-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批前公示
沈北新区首开北-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 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北新区首开北-2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Zrzysbfj@163.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2.传真:024-8804113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收,邮编:110164。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4日
规划变更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孝信街,南、西至规划路,北至四环路。 二、变更内容: 首开北-2地块于2021年9月17日由沈阳中铁阅湖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首开北-2地块规划条件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7.6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8,商业比6%-7%,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60米。其中首开北-2-01地块规划条件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7.7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8,商业比9%-1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60米;首开北-2-02地块规划条件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9.8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8,商业比4%-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60米。 综合考虑地区发展实际需求,在满足区域商业设施布局基础上,经沈北新区政府申请,拟将首开北-2地块商业比由6%-7%调整为4%-5%,其中首开北-2-01地块商业比由9%-10%调整为4%-5%,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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