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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污水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时间:2019-07-17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苏家屯区污水厂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于201965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自2019716日至规划期末。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716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大铁路,南至四环路,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30米规划路,单元面积约5.56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地块界线,南至苏家屯污水处理厂,西至地块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地块面积约11862平方米。

三、调整背景:为加快苏家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建设,部分处理设施需要使用该土地,苏家屯区政府申请将污水厂北侧11862平方米土地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四、调整方案:方案将污水厂北侧11862平方米土地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作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同时,为保证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变,将项目东北侧一处11862平方米用地调整为发展备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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