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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304国道南红旗台-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后公布
时间:2019-04-16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304国道南红旗台-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于2019225日通过了市政府审定。现进行批后公布,公布期限自2019416日至规划期末。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416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沈山铁路线,南至熊家岗路,西、北至三环高速公路,规划面积1195.8公顷。

二、功能定位:以居住为主,物流仓储为辅的功能片区。

三、调整地块:东至用地界线,南、西至东平湖街、北至16米规划路,地块面积约0.75公顷。

四、调整方案:调整304国道南红旗台-4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置换医疗卫生用地与商业用地位置,设置16米规划路优化交通。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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