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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
浑南区GN-MD-02-27-3等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浑南区GN-MD-02-27-3地块、GN-ND-03-05-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地块分别位于莫子山东控规单元和南大甸子控规单元,以上控规单元于2019年5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0年5月14日至2020年6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024-24821934(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收,邮编:110000 3.电子邮件:hnfjghk@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4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莫子山东单元东至沈丹高速,南至创新二路,西至沈本大街,北至全运路,单元面积约3.66平方公里。南大甸子单元东至三零四国道东至三零四国道东侧规划路,南至全运路,西至沈丹高速,北至三环高速,单元面积约4.10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GN-MD-02-27-3地块东至沈本一街,南至创新路,西至用地界限,北至用地界限,地块面积约8.57公顷;GN-ND-03-05-2地块东至用地界限,南至18米规划路,西至三零四国道,北至用地界限,地块面积约11.31公顷。 三、调整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沈阳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拟在浑南新城规划科技城核心区,结合周边用地规划情况及功能布局,拟将GN-MD-02-27-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为了保证医疗卫生用地的总量平衡,拟将GN-ND-03-05-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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