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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沈河区药科大学地块用地性质及道路调整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沈河区药科大学地块用地性质及道路调整进行批前公告。该地块位于南塔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6年11月28日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9月至2019年10月)。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24161605(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7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收,邮编:110015 3.电子邮件:shenheguituju@163.com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3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长青街,西至五爱街,南至二环路、浑河滩地,北至文化路、万柳塘路,单元面积约7.5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东至南塔街,西至五爱街,南至规划路,北至文化路,地块面积约38.1公顷。 三、调整背景:为了该地块区域发展的需要,激发片区动能,加快推进该地区发展。 四、调整方案:调整12米、18米、22米城市支路各1条,增加18米城市支路1条,增加商住混合用地2处(6.21公顷),增加体育用地1处(2.06公顷),调整公园绿地2处,增加公园绿地2处(0.87公顷)。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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