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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赤山路北-2地块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时间:2016-12-07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赤山路北-2地块

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于洪区赤山路北-2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30米规划路、南至赤山路、西至用地界限、北至22米规划路,占地面积约19.65公顷。该地块于2013年6月由沈阳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地块出让时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比例不大于20%。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经建设单位申请,专业审核、专家论证,拟将商业比例调整为8%,特此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电话:83961517,地址: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A1604室,电子信箱: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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