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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巢湖街东地块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时间:2017-06-26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巢湖街东地块调整商业比例的公示

 
  于洪区巢湖街东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用地界线,西至巢湖街,南至规划路,北至用地界线,占地面积约1.34公顷 。(地块详细位置请登录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该地块于2016年9月由辽宁瑞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竞得。地块出让时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2.0大于1.0,商业比例不大于20%。
  经建设单位申请,专业审核、专家论证,拟将商业比例调整为10%,特此公告。如有意见请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处。电话:8396189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A1603室,电子信箱:sy83961849@163.com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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