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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生新财综合楼项目地块调整容积率公示
时间:2017-12-28 来源: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新民市生新财综合楼项目位于新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地面积605.9平方米。地块出让时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不大于1. 2。

        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规定,经建设单位申请,规委会研究通过、专业审核、专家论证,拟将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1.5,绿地率不小于25%。

公示内容如下: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为准。

    2、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17年12月28日——2018年01月11日(10个工作日)

    3、利益相关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024-87506038;

     ②信函请邮寄至: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以邮戳日期为准);

     ③邮箱地址:46803221@qq.com。

    4、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本方案涉及的利益相关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听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在接到申请并审核后,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会。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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