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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于洪区丽晶公馆地块商业比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于洪区丽晶公馆地块调整范围位于《大韩屯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INDH),该规划于2016年11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商业比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3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fjghk-zrzyj@shenyang.gov.cn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黄河大街,南至千山西路,西至川江街,北至千山北巷。 二、调整内容:丽晶公馆地块于2012年12月28日由沈阳丽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土地交易市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丽晶公馆地块规划条件为居住、商业用地,用地面积约11.38公顷,容积率不大于3.3且不小于1.0,商业比例30%,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30%。 综合考虑地区发展实际和项目建设需求,在满足区域商业设施布局基础上,经于洪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将丽晶公馆地块商业比例由30%调整为14%,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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