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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平罗黄土坎2号地块商业比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时间:2023-10-08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文字大小:   打印:打印

    于洪区平罗黄土坎2号地块调整范围位于《平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INPL),该规划于2018年7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商业比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7日(自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4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yhfjghk-zrzyj@shenyang.gov.cn

2.传真:31013903(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收,邮编:110141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至黄土坎街,南至蒲北路,西至22米规划路,北至蒲河路。

二、调整内容:平罗黄土坎2号地块于2015年3月由辽宁裕盛职业有限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其中,合同约定宗地总面积187235.24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建筑总面积约468087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2.5,建筑限高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0%,商业比例不大于15%。

综合考虑地区实际需求和市场环境,为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在满足区域商业设施布局基础上,经于洪区人民政府申请,拟将平罗黄土坎2号地块商业比例由不大于15%调整为不大于8%,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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