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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皇姑区嘉陵江街东地块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皇姑区嘉陵江街东地块位于《中心城区长江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号DNCJ),该规划于2014年8月通过市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地块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电子邮件:hgxzspk-zrz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2.传真:86216100(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 3.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收,邮编:110032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地块范围:东、南至用地界线,西至嘉陵江街东侧道路红线,北至岐山中路南侧道路红线。 二、调整内容:为了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全面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将在原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旧址,新建一所心血管病诊疗中心,现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三、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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